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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打伤梦中人 法院认定犯抢劫罪判刑14年半
作者:丁吉生    发布时间:2008-06-27 14:12:44


    小偷入室盗窃,自认为被房主发现,用木棒将其打昏。6月26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魏圣国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

    经审理查明,2007年12月24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魏圣国携带螺丝刀,窜至广昌县甘竹镇街道加油站附近,用螺丝刀将窗户上的木板撬开,爬窗进入被害人余某睡觉的房间,从衣服口袋中搜走人民币80余元,汉泰HT570型手机一部。这时,睡在床上的被害人余某转了一个身,被告人魏圣国以为余某醒了会被发现,取来事先携带的洗衣槌,殴打余某头部数下,将其打昏后,又从被害人皮包中搜走800元。经鉴定,被害人余某的伤势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圣国入室盗窃,担心被被害人发现,在被害人未醒的情况,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重伤,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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