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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公交车上伸贼手 持刀拒捕构成抢劫获刑6年
作者:胡瑜   发布时间:2008-07-09 08:44:48


    一个聋哑人在911路公交车上趁早高蜂人多拥挤时实施扒窃。被当场发现后,竟然为了抗拒抓捕持刀威胁乘客。这个荒唐的聋哑小偷日前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41岁的成建江是一个又聋又哑的残疾人。 2007年11月27日9时许,成建江在上海市911路公交车上,趁乘客王某不备,从王某的背包内窃取人民币2,000元后,被王某及时发现。当王某拉住成建江的衣服,要求其归还钱款并拨打报警电话时,成建江随即拿出携带的弹簧刀威胁被害人。同车乘客宣先生见状立即冲上前抓住成建江持刀的手,欲夺凶器时,成建江挥刀将宣先生右手刺伤,但宣先生最终仍将成建江制伏后交给赶来的公安人员处置。

    一中院审理认为,成建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成建江系又聋又哑人,故根据本案犯罪情节及造成的危害结果,可依法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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