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冒充乘客专抢出租车致四人受伤 19岁青年领刑14年
作者:吴红军 韩中才   发布时间:2008-07-22 15:49:02


    19岁青年为了发财假装乘客专抢出租车,还将多名司机扎伤,小小年纪付出惨痛代价。7月22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涛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张涛退赔6名受害人1530元,各类手机6部;被告人张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李某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028.07元。(限判决生效后支付)

    被告人张涛,系河南省方城县二郎庙乡农民。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张涛伙同吴鹏(另案处理)多次预谋,先后窜到方城、社旗县城,假装乘客从城区乘坐出租车,让司机将出租车分别开到县城郊区或偏僻地段,随后采取持刀威胁等手段对司机进行抢劫。抢劫过程中被告人张涛及吴鹏将司机李某、李某某、闫某、高某扎伤。其中被告人张涛共计抢劫作案六起,致伤四人,抢走现金1530元,手机6部价值4097元。

    受害人李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从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判令赔偿手机一部现金32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持刀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手机和现金被告人应退赔。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医疗费共计938.07元,住院三天属轻微伤,误工费90元,共计应赔偿1028.07元。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