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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光顾”办公楼 入室盗窃数额巨大获重刑
作者:柯予新 陈平功 张传新   发布时间:2008-07-30 11:29:18


    7月2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公共财物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盗窃多家机关单位办公楼的被告人张延生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7年12月26日中午,被告人张延生携带撬杠、套管、螺丝刀到三门峡市某局办公大楼,将一间办公室门撬开,盗走现金3000元和价值32870元的财物。一次得手颇丰,张延生又故伎重演。2008年1月至2月间,张延生先后窜至义马市某局办公大楼、洛阳市新安县某局办公大楼,将局长办公室门撬开,盗走价值4462元的财物。同年3月4日,张延生携带作案工具到渑池县某局伺机实施盗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延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共财物价值达4033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延生选择机关办公楼为作案对象,社会影响恶劣,且系流窜作案,对其应依法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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