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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石油大学基建处处长因贪污受贿被公诉
作者:崔亮   发布时间:2008-08-27 11:00:30


    在负责高校后勤和基建工作期间,私分学校款项,收受财物,近日,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基建处处长李庚耀因贪污受贿被公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5月,被告人李庚耀在担任石油大学(北京)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公司其他人员私自决定将该校校医院上交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66005.57元予以私分,其个人分的人民币23715.08元。2005年11月期间,因同案犯被查处,被告人李庚耀及其他人为掩饰犯罪将上述款项全部予以退还。2004年6月至2008年4月,被告人李庚耀在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基建处处长期间,利用其主管该校基建工程的职务便利,为施工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谋取利益,并收受多家建筑公司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等财务,共计价值人民币82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庚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且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庚耀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昌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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