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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子凌晨夜归遇劫匪 好男儿路过施援手
作者:陈浩   发布时间:2008-09-04 10:55:32


    一女子在凌晨回家途中,突遭歹徒拦路抢劫,路过的一名男子听到呼救声后毫不犹豫冲上去追赶抓捕劫匪,终将其抓获归案。近日,被告人张光强被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08年3月28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张光强在防城区防城镇“天涯网吧”上网出来后,因身上无钱而产生抢劫念头,于是窜到防城镇金狮花园寻找目标作案。在金狮街遇见一女子刘某某背手包独自一人,便尾随到金狮街一小巷时拦住刘某某并大喊“抢劫”,刘某某见状便往回跑,并大声呼喊:“抓贼啊,有人抢劫啊”。被告人张光强紧追不放,致刘某某在慌张奔跑之中摔倒在地受到轻微伤。被告人张光强用力扯断刘某某颈上的一条铂金项链,又用去抢其手包,被扯断的铂金项链掉在了地上未被抢走。此时,路过一男子听到呼救声后,立即骑摩托车到达现场追赶抓捕被告人张光强,被告人张光强见状弃包而逃,最终被该男子追赶上并交给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查明,被害人刘某某被抢包内有现金人民币527元,三星手机一台。经价格鉴定,被抢的铂金项链、三星手机价值人民币2645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追缴被抢赃物发还被害人刘某某。

    防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光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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