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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椒一村书记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一审领刑7年
作者:司家宏   发布时间:2008-09-16 08:41:21


    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对原南平行政村书记冯守成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6年期间,冯守成共贪污征地树木、青苗、坟地等补偿款85405元;修建公墓、小于电站,推挖及雇人看鱼塘,安装自来水等工程受贿8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守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私自截留等方法贪污;同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据此,法院依法应判处被告人冯守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的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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