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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批二胎生育证 计生主任触刑律
作者:招子文   发布时间:2008-09-25 16:56:07


    乡镇计生办主任滥用手中的职权,为不符合规定的村民审批了二胎生育证。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廖树坤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至7月,被告人廖树坤在担任防城区茅岭乡计生办主任期间,在办理该乡沙坳村的宋启军、廖伟玲夫妇以“非转农”形式申请二胎生育证时,违反有关计生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按规定程序审核把关,不经集体讨论和社会公示,亲自为宋、廖夫妇填写二胎生育证审批表。宋、廖夫妇领取二胎生育证后,廖伟玲于2004年7月持证生育了第二胎孩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树坤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不符合生育二胎规定的宋启军、廖伟玲夫妇审查批准二胎生育证的申请,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鉴于本案的发生与当时村级组织没有进行集体讨论和向社会公示,整个发证环节制度不够完善有一定的关联,且宋、廖夫妇领取的二胎生育证已被注销,社会影响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法院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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