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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保安被害案”一参与者获刑
作者:吴云 胡建勇 刘太金   发布时间:2008-10-15 16:56:31


    南昌一百货商场,为争夺市场,竟纠集百余人持械冲进另一商场,寻衅滋事,致1人死亡,13人受伤。13日,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2007年11月4日上午,为争夺市场,南昌某百货公司保卫科科长邓某提议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往南昌天虹商场中山路店闹事。经公司领导左某同意后,邓某即安排黄某通知保卫科里的人纠集李某(江西省南昌县人,初中文化,无业)等一百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当天下午2时许,约70余人在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旁集中,持消防斧头、砍刀等凶器冲入南昌天虹商场,见商场保安就砍。当时,李某手持砍刀并用拳头击打了天虹商场一名保安。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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