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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擅自出租看管房产 老母亲打官司要求腾房
作者:张杰   发布时间:2008-10-22 15:12:27


    张女士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交于其子李某看管,谁料儿子竟将该房屋出租,张女士一气之下将儿子李某和租房者赵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李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无效,赵某将房屋腾退给张女士并给付租金2.2万元。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李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赵某将房屋腾退给张女士并给付租金1万元。

    2007年1月,张女士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交给长子李某管理。2008年元月,张女士得知李某和赵某二被告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张女士起诉要求确认二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被告赵某腾退房屋,并给付此期间的房屋租金2.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属张女士所有,在没有张女士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其子李某无权代其出租房屋,其将涉案房屋出租给赵某,系无权处分,现张女士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因赵某实际占有、适用房屋一段时间,故其应给予张女士适当的房屋租金。对李某收取赵某房屋租金的问题,因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其应另行解决。据此,法院判决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赵某将房屋腾退给张女士并给付租金1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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