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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加油深夜抢走营业款 两青年双双领刑受罚
作者:原静   发布时间:2008-11-06 16:37:59


    因贪图钱财,结伴深夜打劫加油站,本网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两名青年分别被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1年6个月,并处罚金共计11000元。  

    来自河北农村的小刘和北京青年小徐均只有初中文化,年龄也都不过20岁。去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二人经预谋后,来到朝阳区东坝乡某加油站内,小徐以加油为名骗开房门,小刘则持刀对加油站的两名员工进行威胁,抢走营业款2500元。后小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小徐自动投案并上缴赃款1900元。

    案件审理期间,小徐缴纳了退赔款600元,并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小徐法制观念淡薄,为牟私利使用暴力劫取单位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单位财产权利和他人人身权利,触犯了刑律,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小刘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判处有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鉴于小徐案发后主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自首,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赔损失,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宣判后,二人均表示服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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