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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官员打猎误杀人案公开宣判
作者:曹志恒   发布时间:2008-11-07 16:54:47


    记者从新疆裕民县委了解到,11月4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疆塔城市官员打猎误杀人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五名被告分别获刑,其中塔城市市委原副书记吕笃功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8年7月27日,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野巴旦杏保护区发生一起打猎误伤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案件。犯罪嫌疑人吕笃功接待四川来新疆的朋友一道去新疆裕民县塔斯特景区旅游并狩猎,26日晚10时许,被告人吕笃功、赵凯、张志刚、杨书智、赵远洲、黄伟(另案处理)和重庆来的李某某等人携带81-1式自动步枪一支及子弹32发,分别驾乘四辆车前往裕民县“德隆山庄”附近打猎。

    27日凌晨4时,吕笃功等人猎杀一头野猪。返途中,吕笃功等人绕道农九师161团11连张玉川家打瓜地边时,将在地内看护打瓜的张玉川、李娟夫妇误当成野猪,吕笃功开枪致两人中弹。吕笃功等人遂将伤者送往裕民县医院救治。经法医勘验,李娟当场死亡,张玉川肝脏破裂,右肾脏贯穿伤,经医院抢救,张玉川已脱离生命危险。

    11月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打猎误伤致一死一伤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吕笃功有期徒刑4年;以非法出借枪支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判处赵凯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以包庇罪分别判处张志刚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杨书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赵远洲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事发后受害人家属与吕笃功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款已全部付清。鉴于5名犯罪嫌疑人案发期间的施救和案发后赔偿、认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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