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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抢县城夜归人 兄弟俩同堂领刑15年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08-11-28 11:50:00


    在大半年的时间内,重庆巫溪县城连续发生10余起抢劫案,而且都是将夜归的市民作为抢劫对象。11月27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云树、王云俊犯抢劫罪,均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被告人王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责令三被告人退赔抢劫所得财物。  

    被告人王云树、王云俊,均系巫溪城厢镇新农村人。2006年12月至次年9月期间,这对兄弟昼伏夜出先后在城厢镇抢劫作案6次,抢走手机6部和现金6000余元。2007年9月23日,家住巫溪菱角乡的王勇加入这一抢劫团伙。之后三被告人持刀抢劫5起,并致一人轻伤。

  巫溪县城系列抢劫案发生后,当地警方通过大量的侦察工作,将王勇抓获。王勇归案后,向警方提供了同伙的QQ号码,随即警方又将王云俊、王云树兄弟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云树、王云俊、王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王云树、王云俊分别参与抢劫11次、10次,抢劫数额巨大。被告人王勇参与抢劫6次,抢劫数额4800余元。三被告人多次抢劫,社会危害较大,应依法予以严惩。鉴于被告人王勇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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