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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栗林业局一工作人员私留退耕还林补助款
作者:李红文 刘雨姬   发布时间:2008-12-03 16:18:45


    11月25日,一起退耕还林贪污案在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结。上栗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肖某系上栗县林业局工作人员。2003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肖某负责金山镇退耕还林的设计和检查验收工作。2003年8月,被告人肖某分别以其母、其岳母的名义,利用其负责设计、验收退耕还林工作的职权将实有的坡耕地162.5亩,设计为208.5亩的坡耕地规范小班图,将其中的46亩荒山采取人工方式整地后谎报为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并按照所设计的208.5亩坡耕地验收、建档,从中骗得46亩坡耕地的退耕还林补助款40664元(其中2003年粮食折款8004元),据为己有。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于2007年11月21日主动到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说明情况,并退清全部赃款,根据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上栗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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