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买土地、建小区" 女子冒充政府秘书编赚钱关系网
作者:杨绍芬 骆霞   发布时间:2008-12-12 11:22:20


    12月9日,云南省文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案件,被告人沈泽静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予罚金。

    沈泽静现年26岁,2007年10月11日,她冒充文山州政府某领导的秘书,谎称能帮被害人王琼办事,骗取王琼现金3000元,事发后于11月13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19日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沈泽静又起了骗人的念头。于2008年5月,伪造了文山州政府秘书办政法秘书的名片及文山某房地产法人代表委托书等材料,冒充州政府工作人员及某房地产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与胡青、向军签定了承建开发一住宅小区的合作意向书,骗取了胡、向二人的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后她又编造文山县国土资源局文件及文山某学校征地申请等材料,假冒州政府某领导的亲属,于2008年7月3日与肖坤签定购买土地合作协议,在到银行提钱过程中,肖坤向公案机关报了案,随后公案机关将提钱正要离开银行的沈泽静抓获,从其手提袋中查获现金2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泽静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在招摇撞骗行骗过程中,沈泽静又以同被害人签定合同的方式骗取钱财,构成合同诈骗罪。据此,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注;文中除被告人姓名属实外,其他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