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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尾随路人窃取电脑当场被抓获刑二年
作者:吴云 包志青   发布时间:2009-01-05 14:33:24


    一文盲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尾随行人,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当场被抓,最终被判二年。1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艾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2008年9月5日12时许,24岁的艾力来到南昌市孺子路与系马桩交叉路口附近,伙同艾合,盗窃被害人黄某随身携带挎包的索尼牌UX58GH型超级便携式电脑一台,当场被抓获,经评估该电脑价值124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艾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价值12460元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被当场抓获,属未遂。

    据此,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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