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四川宣汉建设规划局原局长受贿43万元获刑十年
作者:刘德华 陈军   发布时间:2009-01-23 10:32:33


    近日,经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大竹县法院对宣汉县建设规划局原局长袁军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袁军因受贿43.5万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经达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查明,从2007年春节前夕开始,袁军利用担任宣汉县建设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以照顾他人承包工程、在工程上予以关照等手段,先后12次收受他人的好处费和感谢费共计人民币43.5万元。根据案件管辖规定,达州市检察院指定大竹县检察院依法对袁军提起公诉。由于袁军在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就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退清了赃款,且在庭审中一直未翻供,属于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检察日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