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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未成年人盗窃 一无业男子虽未动手仍领刑
作者:吴云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09-02-11 13:31:27


    一无业男子自作聪明,带领并授意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盗窃他人钱包,被当场抓住。2月11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胡朋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现年21岁的胡朋,于2008年11月28日13时许,带领李成(13岁,化名)来到南昌市洪城大市场C区寻找盗窃目标。当其发现失主涂某时,胡朋在旁边望风策应,叫李成尾随涂某,盗得涂某红色钱包一只(内有现金1595元)。两人离开作案现场后,被公安人员抓获,赃款、赃物被扣押并已发还失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授意并伙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得他人现金159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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