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中国科协机关纪委办公室纪检员诈骗、贪污被公诉
作者:北京一中宣   发布时间:2009-02-27 16:59:24


    利用自己担任中国科协机关纪委办公室副处级纪检员的身份,谎称国家安全部相关单位需要借款,使用虚假合同骗取人民币107.1万元并占为己有,被告人李桐日前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贪污罪以及挪用公款罪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995年12月至1998年1月间,被告人李桐利用其担任中国科协机关纪委办公室副处级纪检员的身份,向中国科协厂矿协作中心(中国科协直属全民国有事业单位,现名为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厂矿中心”)领导谎称国家安全部相关单位需要借款运作项目并可支付高息,同时使用虚假的借款合同,从厂矿中心骗取人民币107.1万元并占为己有。

    2005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李桐利用其担任东方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处理本公司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采用伪造虚假的拆迁协议书、洗钱等手段,将拆迁公司支付给本单位拆迁补偿款中的147.53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

    2007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李桐利用其任东方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违反上级主管单位科学普及出版社的规定,伪造公函,擅自将东方公司所属的一处办公楼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并以“日常经营周转”的名义贷款人民币190万元。同时,被告人为逃避财务监管,还私刻东方公司公章及人名章,并用上述假章在中国建设银行高新园支行开立东方公司贷款账户,并将该贷款账户中的100.8万元人民币私自挪用。

    据悉,北京一中院将于3月4日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