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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不当致被按摩人腰部受伤 按摩中心被判赔偿
作者:吴传华   发布时间:2009-03-23 15:17:53


    刘涛(化名)在夏邑县一按摩中心按摩时,服务人员用力过重致其腰部左筋部受伤。3月23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夏邑县保健按摩中心赔偿刘金涛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2800元。

    2009年1月18日下午,刘涛感到腰部不适,遂到夏邑县一按摩中心做腰部保健,服务人员张某(盲人)在按摩时用力过重,手法不当,造成其腰部受伤。当日,刘涛即到夏邑县人民医院诊断,结果为腰部左筋部损伤。刘涛住院治疗10天,花费医疗等费用2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全。原告在夏邑县按摩中心接受服务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按摩中心应为其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务。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慎将其腰部挫伤,该中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治疗腰伤的医疗费用及合理损失应由按摩中心承担。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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