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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8名中老年人“骂”平20起纠纷 牟利30万
作者:曹先锋   发布时间:2009-03-24 15:48:15


    8名中老年人受雇于人,以辱骂别人为手段,两年半的时间里“摆平”20起纠纷,牟利近30万元。3月24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石俊英、刘云芝、李桂芝、闫福田、肖凤芹、海全星、王伟、侯春华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据起诉书指控,2006年8、9月份,谯城区某搬运站的一座两层小楼卖给陶某某,但搬运站的职工不同意搬出去,为此发生纠纷,被告人石俊英、刘云芝、海全星、肖凤芹及方连华等人受陶某某之邀,到搬运站对职工进行辱骂,闹事多天,把职工赶出房子。为此,陶某某付给石俊英等人1万元。

    2007年下半年,谯城区汤陵办事处居民王某某与李某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被告人石俊英、刘云芝等人受李之邀,到王某某处多次辱骂,并让王某某包赔30万元,后王某某通过中间人交给石俊英13万元才了结此事。

    2008年1月份,谯城区某小区居民因开发商开发西湖苑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要求开发商停止施工,建筑商即被告人侯春华及陈经植(另处)通过马文堂(另处)请石俊英、刘云芝、李桂芝、肖凤芹等人到建筑工地大肆辱骂不让施工的业主,连续骂了多次,直到没有人阻拦施工后才离开。事后,陈经植、侯春华给石俊英等人12万元。

    从2006年2月到2008年7月,这个骂人团伙两年半的时间里共“摆平”20起纠纷,牟利近30万元。

    庭审中,8名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将持续两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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