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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他人烟叶不成愤而抢劫 两人获刑
作者:吕志豪    发布时间:2009-04-01 10:46:56


    河南省潢川县四位农民妄图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目的未遂后竟以抢劫相报复,终触犯刑律。4月1日,他们中的两人均被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刘伟、吴浩系潢川县桃林乡农民。2003年9月25日,潢川县人李某(另案处理)得知固始县胡族铺镇农民韩某与他人准备前往外地销售烟叶,遂赶至韩某入住的该镇“桥西旅社”,威胁韩某必须把烟叶卖给李某,韩某未答应。李某遂召集二被告人于次日下午3时许来到旅社,谎称韩某待售烟叶的买主是李某帮忙联系的,故要求韩某“赔偿”2000元损失。二被告人和李某以此为由用铁棍、锄头打击韩某,强行索要韩某200元现金,后将韩某的6捆烟叶(重244公斤)拉走。经鉴定,韩某构成轻微伤;被抢烟叶价值195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伟、吴浩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属共同犯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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