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掂砖斗狠拦路抢劫 90后少年获刑一年
作者:万晓刚 郭雪梅   发布时间:2009-04-30 14:39:44


    从小辍学,家长疏于管教,三名90后少年拦路抢劫。4月30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1993年12月出生)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3日清晨5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杨某(1994年12月出生)、崔某(1995年8月出生)三人在虞城县城关镇“汇林网吧”门口,将去学校上学的虞城县第二职专学生蔡某、王某拦住后带至网吧旁边的胡同内,采用掂砖威胁、掐脖子殴打手段抢劫二人现金40元,所抢财物被三人花掉。同月一天中午12时许,三人在虞城一中门口一商店门口以同样手段抢劫学生袁某、王某现金202元,所抢财物被三人花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过早辍学,年龄偏小,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抵制力差,加之家庭对其过于溺爱,疏于管教。为了满足一时私欲,走上犯罪道路。鉴于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庭审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对被告人张某减轻处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宣判后,被告人张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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