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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原副院长受贿受审 "极度痛恨自己行为"
发布时间:2009-05-20 11:37:57


    “我认罪,我非常后悔,我极度痛恨自己的行为,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家人、朋友……”昨日,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原副院长范国志因涉嫌受贿罪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受贿40.6万元。在向法庭递交悔过书后,范国志失声痛哭。

    据指控,2005年至2008年期间,范国志利用其担任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分管该院总务、财务、后勤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受贿40.6万元,事涉该学院学工公寓楼整改建设项目、该学院维修工程、该学院房屋出租承包项目、该学院教学楼等项目。

    范国志归案后,如实交代了受贿罪行,并退出全部赃款。

    昨日开庭,59岁的范国志因身体欠佳,一直坐着受审,表示对指控无异议。他说,只怪法律意识淡薄,把受贿行为当作了朋友间的往来情谊。

    公诉机关认为,范国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0.6万元,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

    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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