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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 一男子强索人头费获刑一年
作者:龚甬钰 郁松   发布时间:2009-05-22 09:09:13


    拦车、点人头、收钱,行动有条不紊——这是2008年1月初,江苏省无锡市某路段跑长途客运的车主蔡某被索要“人头费”的情形。“欲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成为现实生活中田某的“生存法则”。

    多行不义必自毙。日前,勒索“人头费”的田某,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田某以阻挠载客的手法向在该地经营无锡至盱眙长途客运的车主蔡某索要“人头费”,每人10元或每车满载300元,蔡某被迫同意。2008年1月至2月间,共向田某支付9000余元。被告人田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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