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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凉水河管理处主任贪污公款1406余万被公诉
作者:于婕 李媛   发布时间:2009-06-01 10:38:25


    原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主任田奇凡与原水利建筑工程处第三施工队负责人孙滨、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青龙湖支行职员张亚立相互勾结,贪污公款1406万余元,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田奇凡在担任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5年至2007年间伙同该管理处工作人员孙滨并勾结张亚立,通过水利建筑工程处第三施工队承揽工程和取得工程款之机,以虚假平帐的手段,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1406万余元,后经张亚立帮助将公款转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龙湖支行,并将其中的人民币1165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另,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田奇凡、孙滨又伙同高某以虚开工资冒领工资的方法贪污本单位公款人民币1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田奇凡、孙滨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张亚立无视国法,与被告人田奇凡、孙滨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三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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