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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挪用公款近500万元 原封丘粮局局长获刑
作者:王泓毓   发布时间:2009-06-25 15:55:59


    心存侥幸大肆贪污和挪用公款的粮食“蛀虫”张福田得到了法律的严惩。6月2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福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张福田是河南省封丘县人,在2003年到2007年担任封丘县粮食局局长期间,以给封丘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购买地皮的名义,骗取该单位15万元帐外资金非法占为己有。2006年11月和2007年4月份,张福田2次将480万元的公款挪用给其亲属的公司进行营利性活动。

    获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福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公款15万元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张福田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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