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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酒驾致两人死亡宝马车肇事者被起诉
作者:裘立华   发布时间:2009-09-03 11:43:01


    浙江省天台县“8·16”宝马车肇事司机戴天涯1日被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8月16日晚,戴天涯在天台县一家歌厅与朋友聚会,喝了啤酒后,驾驶浙J5300E宝马530轿车自天台县城回家,22时25分左右,途经60省道天台县三合镇下坊村路段,因车辆交会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席丽萍及抱在怀里的儿子王毅相撞,造成席、王二人重伤,席丽萍在送往天台县人民医院途中死亡,王毅经台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18日死亡。8月17日2时许,戴天涯向天台县公安巡警大队投案。

  公诉人认为,戴天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酒后盲目驾驶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戴天涯有投案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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