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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抢劫单身女子 石门夜魔15个月作案13起
作者:覃自茹 李伟署   发布时间:2009-09-11 09:54:02


    自2007年11月份以来,在湖南省石门县城南乡偏僻路段,频频出现夜晚过路的单身妇女被人强奸、抢劫的事件,并引起当地人极大恐慌。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抢劫、强奸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喻自革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据了解,这是近五年来该院判刑较重的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14日零时40分许,被告人喻自革潜伏在门县某铁桥边,当被害人陈某某骑自行车经过此处时,喻自革迅速从被害人左前方窜出后将被害人扑翻在地。在被告人喻自革准备实施强奸时,因前方来人,被告人喻自革强奸未遂,逃走时抢走被害人唐某某的自行车,自行车价值266元。

    2007年11月至2009年2月,喻自革采用相似手法以捂嘴、勒颈、殴打等暴力手段对过路13名单身妇女实施强奸、抢劫,共强奸作案10起(既遂2起,未遂7起,中止1起),强奸后对4名妇女实施了抢劫,单独抢劫了3名妇女,抢得现金、物资共计价值人民币6281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喻自革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利用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心理,强行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数罪并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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