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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信息系统开发费用 神州数码公司成被告
作者:王榕嵘   发布时间:2009-09-24 08:40:03


    合作完成项目,却未支付信息系统开发费用,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公司)被北京圣地英才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地英才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神州数码公司给付开发费用1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圣地英才公司诉称,其与神州数码公司合作完成《日照应急指挥地理信息系统》项目,该项目涉及日照应急指挥地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工作,以满足日照市现阶段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圣地英才公司应神州数码公司要求先期开发搭建该系统框架,经神州数码公司技术部门审核认可后,双方于2008年8月20日签订该系统的《技术开发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圣地英才公司已经如约履行了合同的各项义务,但神州数码公司未履行其付款义务,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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