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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诉
作者:范跃红 遂检   发布时间:2009-09-25 13:51:26


    浙江省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叶杰耀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利,同时主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房的方式收受好处。9月23日,叶杰耀被遂昌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现查明:2001年至2009年,叶杰耀在担任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四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某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公司、某民俗乐园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贿赂,价值总计人民币64万多元、欧元2500元、美元4000元,并为相关公司谋利。

  在受贿过程中,叶杰耀为掩人耳目,逃避法律的制裁,采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开发商的房屋为主要受贿方式。2003年至2007年,叶杰耀为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土地滞纳金的减免等方面谋取利益。后经该公司董事长同意,于2007年4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一套200多平米的房屋出售给叶杰耀,该套房屋的交易价低于当时市场价43万余元。2004年至2008年,叶杰耀以同样方式购入两套某公司开发的房屋,差价共计人民币近15万元。同时,叶杰耀还多次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美元、欧元等贿赂。

  记者另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比去年明显上升,全省11个市已有宁波、台州、丽水市的国土资源局“一把手”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另有县、区国土资源局正副局长10余名也因涉嫌职务犯罪先后被检察机关查处。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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