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徽来安县环保局原局长涉嫌受贿近20万受审
作者:陆广树 徐进   发布时间:2009-10-20 09:00:51


    安徽省来安县原建设局、环保局局长万某某在任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贿赂,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万某某开庭审理。

    据悉,2006年至2009年万某某在担任来安县建设局、环保局局长期间,利用手中权力在项目招标、企业排污、人事调整等过程中,大肆收受他人贿赂。经查,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来安县22家公司、企业负责人,先后多次以"拜年"、"搞好关系"的名义送给万某某19.8万元。被告人万某某对受贿数额当庭认罪。

    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某原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9.8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