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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仿真手枪劫持杀害印刷业老板 主犯今天伏法
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09-10-20 16:00:02
10月20日上午,两年前将印刷行业老板残忍杀害的被告人张京昭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张京昭今年29岁,无业,北京人。1996年12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4年9月被释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京昭于2007年10月间为勒索财物伙同许建伟(另案处理)预谋绑架贾先生,并为此准备了仿真手枪、假炸弹和折叠刀等作案工具。2007年10月19日10时许,张京昭冒充北京市印刷协会工作人员以邀请贾先生参加印刷行业会议为名,将其骗出单位,后张京昭乘坐贾先生驾驶的汽车,许建伟驾车尾随,当车行驶至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路口时,张京昭持仿真手枪对贾进行威胁,在贾先生反抗时,张京昭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扎其颈、胸等部位,刺破贾先生心脏、右肺脏及右颈静脉,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张京昭交待,2007年10月18日上午10点多钟,他用手机给姓贾的单位打电话,是总机转的,说在某度假村开印刷行业大会,要求上半年新加入的会员去开会。他自称是印刷协会的,邀请贾经理参加,问贾明天没有时间,贾说有时间。19日早上9点30分左右,他开车去方庄接“大个”,他们商量好实施方案后,他俩开车来亦庄,其用手机打了贾某留给他的电话号码并告知见面地点。见到贾某后,他就上贾的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贾开车向青年公寓方向开。他当时带了一把折叠刀,刀刃有10多公分长,拿了一把仿真手枪以及一个假炸弹。在车上贾经理问开会的事,他瞎说了几句,贾又问路怎么走,他让把车靠路边等一会儿,说还有一辆车也开会去,跟着那辆车就行了。贾经理把车停在路边,他跟贾说:“给你看样东西。”说着从包里拿出手枪顶在贾经理的脖子上说:“图财不害命。”贾问他:“你要什么?”他说:“钱呀。”贾说:“我给家里打个电话。”他把枪就放在腿上了,贾就开始抢他的枪,俩人就打起来了,他从包里拿出折叠刀扎贾经理的上半身,记不清扎了几刀,贾又抢刀,他扎了贾经理几刀就下车跑了。他往回跑,看见“大个”开车过来了,就上车了,在车上发现他的手机没了,这时车已经开出100多米了,他又让“大个”开车返回来,他又回贾经理的车上找到电话,下车准备跑的时候看见警车来了,他就迎着警车过去,跟警察说他被抢劫了,有一男的坐白色捷达跑了,警察开车带他追了一段,就先带他去医院了,后来就把他带到公安局了。 张京昭还交代,他是从网上看见贾经理的公司要上市,知道贾经理公司有钱。 据栗女士的证人证言证明:贾某是北京某公司的法人兼董事长,她在这个公司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18日10时许,她在办公室接到一个座机电话,一名年轻男子自称是北京印刷协会会长的秘书,说第二天中午有一个记者会要公司的高层参加。这时贾某正好在她的办公室,就问贾有没有时间?贾说可以去,她就将贾的手机号留给了对方。对方又称明天会去接贾某并把出入证交给他,要不会场不能进。10月19日大约10时许,贾某在接了一个手机电话之后,就开着车离开公司了。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张京昭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其不思悔改,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持刀杀人,手段凶残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己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累犯,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依法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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