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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三名小学生遭绑架两人遇害案纪实
作者:李玉新 胡建 张宇   发布时间:2009-10-22 16:53:11


    5月23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发生了一起绑架杀人案,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6月6日,这起令人震惊的绑架杀人案终于告破,犯罪嫌疑人刘锡刚经过14天的逃亡之后,被警方缉捕归案。10月12日,刘锡刚被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锡刚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月23日12时40分左右,盘锦大洼县居民高某、尤某、高某某到县公安局报案:11时30分前后,他们分别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称他们读小学的孩子在他手里,要他们各准备2万元钱赎人。

    接到报案后,大洼县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破工作。16时15分,一名学生自救成功,立即向公安机关指认了作案现场,并描述了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16时30分,公安民警迅速到达案发现场,发现一名受害人已经死亡,另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侦查,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刘锡刚。

  刘锡刚外逃期间十分狡猾,为隐瞒行踪不断变化藏匿地点,因此警方几次围捕未能成功。“5·23绑架杀人案”侦破工作指挥部针对刘锡刚曾两次因盗窃犯罪被判刑,具备一定反侦查经验的情况,在省际海陆要道布控堵截,在案发地走访发动群众,布下天罗地网。警方14天的全力侦查追捕,缩小和挤压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以及生存空间,犯罪嫌疑人在无路可逃的处境下于6月6日潜回居住地,最终被警惕的居民发现而抓获。

  为了两万元残忍杀害两名12岁男孩的刘锡刚,让盘锦市民积攒了14天的愤懑。6月6日刘锡刚落网,居民放了三个多小时的烟花庆祝。

   6月11日,在盘锦市大洼县看守所的刘锡刚,提到被害的孩子,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是我毁了他们。我不是人,两个家庭都被我毁掉了,我该下地狱。”

    刘锡刚落网后交代了他以学雷锋做好事的名义骗走三个12岁的孩子和杀害两个孩子的过程:

  刘锡刚在作案前曾多次到大洼镇某小学踩点,一直没机会下手。 5月23日上午10时许,大洼县大洼镇第三小学的学生小义(化名)、小刚(化名)和小东(化名)正在东湖公园玩,早已策划好骗局的刘锡刚走上前,对几名孩子说:“小同学,你们愿意学雷锋做好事吗?帮我去擦擦玻璃可以吗? ”几名孩子没有犹豫就答应了跟刘锡刚往家走。

    来到刘锡刚家后,孩子们就开始忙活起来,孩子就按照他的分工,又是擦玻璃,又是扫地、收拾垃圾,丝毫没有多想。活干的差不多时,男子还给孩子们买来了矿泉水,一边“夸奖”他们,一边和孩子们聊天,询问他们各自家里的情况和父母的工作。他在心里开始策划下一步的行动了。

    11时30分许,几个孩子把窗户擦干净了,就在孩子们准备回家时,刘锡刚又让他们进屋里干点儿零活。这时候,刘锡刚已悄悄地把房门锁上了。三个孩子刚进屋,刘锡刚突然从兜里掏出尖刀对几个孩子大喊:“你们相互绑起来,快点!不然我宰了你们! ”三个孩子被吓坏了,只好乖乖照办。随后,男子从三个孩子的口中打听到了他们父母的电话号码,在刘锡刚的逼问下,三名孩子都说出了父母的工作和电话号码。由于其中一名孩子说父亲在司法局上班,刘锡刚决定先不对其下手,把他单独关在一个房间,为了不让他们叫喊,男子用东西塞住了孩子们的嘴,并把其中两名男孩放在了西侧北屋,将另一个孩子放在了东屋。

  然后,他先后给另外两名孩子的家里打去了勒索电话,每家索要2万元赎金。

  打完电话后,刘锡刚坐在屋子里连续抽了3根烟,又看了看被绑在地上的孩子,他突然动了杀念。他回忆说:“几个孩子已经认识我家了,当时我想无论能否拿到赎金,我都要把他们灭口! ”

  于是,刘锡刚让两名孩子趴在地上,先用电线狠勒他们脖子,然后用尖刀将两名孩子杀害。

  刘锡刚杀完人后,出门给孩子的家长打电话去了。刘锡刚从学生家长的口气和声音感觉到对方刚刚哭过,他觉察到事情可能败露,于是决定逃跑。他向女朋友借了3000元后出逃,先后去过济南、天津、秦皇岛等6个城市。

  刘锡刚说:“那几天晚上,我天天做噩梦,梦到的全是我杀害孩子的场景,我几乎天天失眠。 ”

    8月13日早8时30分,刘锡刚绑架3名小学生撕票案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被害的两名孩子有近40位亲属到庭。

    被告人刘锡刚第一次提到如何杀害孩子时,法庭内立刻响起了被害者亲属痛哭的声音,上午两个小时的庭审至少因为被害孩子的亲属情绪过于激动而暂停3次。

    10月12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刘锡刚的判决:被告人刘锡刚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锡刚赔偿两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0余万元。

    关于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锡刚认罪态度好,应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认为,首先,被告人刘锡刚在实施绑架犯罪中,杀死二人,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次,刘锡刚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的累犯,不具备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所以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后,刘锡刚口头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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