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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翁源初一学生深夜持斧头拦路抢劫杀人受审
作者:汪次安   发布时间:2009-11-12 15:05:38


    广东省翁源县一在校初一学生为了筹措零花钱竟然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行为,今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6月23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朱辉(化名,1994年8月生)为抢劫他人钱财供自己平时花销,趁家人熟睡之机,携带一把斧头和在半路捡到的一条竹杆,只身徒步来到离家较近的“龙颈凹”偏僻路段,伺机作案。

    6时许,见被害人陈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朱辉便用竹杆朝陈某头部横扫过去,陈被击昏倒在地,朱辉接着将陈拖至离公路约lO米远的杂草丛中搜找其身上的钱财,但只找到5角钱,嫌少,又将这5角钱塞回朱的口袋。事后,因怕陈某醒来后认出自己,便用斧头连砍陈的颈部数下,致陈当场死亡,随后迅速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朱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抢劫后,还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又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但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此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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