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湛江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挪用4亿资金获刑
作者:关家玉 李利君 张诞生   发布时间:2010-01-03 09:49:01


    据广州日报报道,前日上午,湛江市纪委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全市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情况通报会,对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查办的9宗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通报。

    9宗案件中,原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满×华挪用公款、受贿案备受关注。

    2002年6月7日至2004年8月30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购买国债名义转出4.6119亿元到湛江某证券营业部,其中4.0188亿元被转给他人和在账户中进行股票、基金等其他证券买卖操作。2001年中秋节至2007年春节,满×华等被告单位收受该证券营业部给的好处费90万元,用作“小金库”开支。此外,满×华个人收受该证券营业部贿赂款135万元,去年9月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原中国建设银行霞山支行公司部客户经理张×勋在接受授权委托经管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期间,有4亿多元资金被变更用途及在账户中进行股票、基金等交易。张×勋还接受湛江某证券营业部送的人民币45万元,去年7月获刑4年。



来源: 新华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