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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公渔婆酒水员侵占公司财物万余元被公诉
作者:赵志雪 于洋   发布时间:2010-02-20 08:37:21


    因利用职务便利窃得茅台酒及香烟万余元,近日,渔公渔婆员工及同伙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院指控称,2009年8月9日9时许,白龙、韩军、韩顺利经事先预谋,由白龙利用担任餐厅酒水管理员的便利条件,在朝阳区渔公渔婆餐厅国展店,窃得餐厅茅台酒24瓶和香烟6条,韩军、韩顺利将茅台酒运出餐厅。后白龙、韩军、韩顺利将酒和烟销售给他人,得款1万余元.三人先后被查获归案。

    经鉴定茅台酒价值16522.8元,香烟价值2370元。

    据了解,3名被告人均是80后,最大的是韩顺利也只有25岁。

    检察机关认为,白龙、韩军、韩顺利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单位财物变卖后将钱款归自己所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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