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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北京支行行长助理受贿17万被公诉
作者:赵志雪 于洋 发布时间:2010-03-08 09:16:52
因收受客户以支付购房首付款名义行贿的17万余元,记者近日获悉,中信银行北京某支行行长助理,39岁的李波,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1月,李波利用担任中信银行广安门支行行长助理的职务之便,在办理北京某商贸公司汽车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赵先生为其支付的购房首付款174292元。李波后自首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波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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