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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彩票欠巨款 绑架勒索判重刑
作者:朱晓云 刘元元   发布时间:2010-04-01 16:32:31


    怀揣一夜暴富的梦想借钱狂买彩票,欠下巨款后却又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用于还债。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明某、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明某、徐某均为莒南县农民。2009年以来,明某抱着一夜暴富的梦想狂买彩票,并因此欠款共计十五余万元。无奈,月圆梦难圆,2009年仲秋节前夕,索债者纷沓而至。明某为解困境,遂找到本村曾有犯罪前科的徐某共同预谋绑架作案以勒索钱财用于还债。2009年10月1日7时许,被告人明某、徐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胶带、头套等作案工具,驾驶面包车窜至204国道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竹子河崖村路段,将被害人宋某骗上车后,采用言语威胁、蒙头、捆绑等手段将宋某带至江苏省赣榆县班庄镇董沟村附近的山区,向宋某某家人索要赎金30万元。次日12时许,二被告人被抓获,被害人宋某被安全解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明某、徐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及财产权利,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鉴于被告人明某、徐某自愿认罪,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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