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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厅原副厅长贪污受贿终审被维持原判
作者:郭超美   发布时间:2010-05-06 11:48:44


    山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挪用公款、受贿、贪污一案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该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孙廷容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此前,阳泉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孙廷容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判决宣布后,孙廷容提起上诉。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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