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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索要几十元遭拒杀死亲姥姥
作者:卢金增 郑春笋 于晓强 发布时间:2010-05-24 13:44:57
为索要几十元钱,14岁的少年竟杀死自己的亲姥姥。5月21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王某生于1995年,系初中一年级学生,是独生子。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7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发现母亲给他的40元钱丢失,怕回家后遭到母亲打骂,便来到离学校较近的73岁姥姥陈某家中居住。第二天早晨7时40分许,当他开口向姥姥要钱时,遭到姥姥数落。 生气的王某摔起了姥姥家的东西,于是姥姥动手打了他。姥姥的举动激怒了王某,他情急之下将其推倒在炕上,上前用被子把姥姥头部捂住,并把身体压在上面。当发现姥姥仍有喘息声时,王某又用龙头拐杖、砖块等猛砸其头部,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从姥姥身上翻找出120元钱,买了些零食后到网吧上网。 案发后,王某在灵堂前嚎啕大哭的同时,不时用余光观察办案人员,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审讯,王某交代了全部作案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鉴于被告人王某犯罪时刚满14周岁零34天,系初犯,且有较深刻的认识并深表忏悔,应依法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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