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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会议中心餐厅经理贪污66万饭票款
作者:范静/文 李森/摄影   发布时间:2010-08-10 14:54:09


    采用截留应上交饭票款的方式,北大会议中心餐厅经理九年间敛财66万余元。8月10日,54岁的李德亮因犯贪污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自1999年10月以来至2008年期间,李德亮利用担任北大会议中心餐饮部经理及2号楼餐厅经理负责发放饭票和上交饭票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应上交饭票款的手段,将本应上交的饭票款总计66万余元据为己有。

    对于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德亮当庭未提出异议。他表示,原来在东北做生意欠了钱,所以想利用截留的钱把亏欠的钱补上。“其实我知道向单位交完帐后想补回去都不行了,但因为单位一直没有对过帐,所以我就……”李德亮在法庭上辩解道。

    据了解,2008年北大会议中心餐厅启用了新的财务软件,在软件更新时,单位发现卖的饭票款少于应收回的钱款,后发现餐厅经理李德亮可能截留了这笔钱。2009年6月,单位领导找李德亮谈话后,李承认了犯罪事实,并分三次将全部赃款退赔。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德亮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单位财物,其行为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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