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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原商务局长涉嫌滥用职权受审
作者:田洪 发布时间:2010-08-26 15:30:11
记者25日从保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 8月23日,该检察院以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42331.44元涉嫌滥用职权罪,对云南保山原商务局长韦国忠提起了公诉。
韦国忠系云南保山原隆阳区副区长,被捕前任保山市原商务党组书记、局长。据查,韦国忠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担任隆阳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国土、建设等部门职务之便,多次违法签批减免土地出让金。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韦国忠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担任隆阳区副区长分管国土工作期间,多次违法签批给保山永兴地产公司减免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依法获取的大量证据,并表示韦国忠超越职权,违法给保山永兴地产公司及刘国崇减免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符合滥用职权犯罪事实的基本要素。 公诉机关认为,涉案的5笔土地出让金经过韦“大笔一挥”共给国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2042331.44元。另悉,24日上午,据相关人士透露,与韦国忠案有一定关联的原保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隆阳分局长杨春红也因受贿罪受审。 两案未作当场宣判,将择日宣判。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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