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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拆违遇暴力阻挠 5村民妨害公务领刑
作者:杨建林 覃孟术 发布时间:2010-09-09 14:03:04
执法部门强拆违法建筑,却遭到当地村民使用铁铲、镰刀等工具阻挠,导致多名民警受伤。记者昨日从办案单位了解到,鹿寨县雒容镇南庆村村民阿文、阿冲等5人,因犯妨害公务罪但有悔罪表现,一审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记者了解到,4月9日上午8时许,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城管、公安、国土、交警、消防和雒容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到雒容镇南庆村,对当地村民擅自搭建的18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当地村民阿文、阿冲等人手持木棒、镰刀等工具,阻止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执法人员在违法建筑周围布置警戒线,并请阿冲等人离开警戒区。 不料,阿冲等人不听劝阻,手持木棒威胁执法人员并把固定警戒线的木桩拨掉。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公安民警欲将阿冲等人强制带离警戒区,阿文等其他人见状,手持锄头、铁铲、镰刀、木棒等工具冲进警戒区,对公安民警进行殴打,致使已经被公安民警控制的阿文得以脱身。 阿文脱身后,又返回对公安民警继续实施殴打。阿文、阿冲等5人的暴力行为,造成现场多名公安民警受伤,后阿冲等4人被公安民警制服并带回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而阿文在冲突中受伤被送去医院救治。同日,阿冲等4人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一周后,4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而被撤销行政处罚,改为刑事拘留。随后,阿文也被采取取保候审。案发后,5村民的家属代为赔偿受伤民警的经济损失3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5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触犯我国《刑法》。考虑到阿文、阿冲等5人自愿认罪,归案后赔偿伤者的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适用缓刑。 来源: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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