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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好处”41万元投资红木市场 北京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涉嫌受贿受审
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10-09-09 16:44:10
今年57岁的智勇,利用其担任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向负责开发该中心项目软件的两家公司负责人索要“好处费”共计四十一万元。9月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智勇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智勇于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并负责分管本单位信息服务部和信息技术开发部的职务便利,向负责为该中心开发“北京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项目运行监测系统”等软件的北京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索要人民币25万元,并收受邵某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智勇还于2008年底至2010年1月期间,向负责为该中心开发“北京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项目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北京光声新时空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并收受温某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面对检方指控其反受贿罪的事实,身为副局级干部的智勇不予认可。他表示,自己行为应当是向别人借款而不是受贿,而钱款的主要去向,则被他投资在了红木市场上。据智勇当庭供述称,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成立于1990年,是隶属于市发改委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该中心参与完成了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多项重大课题研究、网络建设、媒体制作等重大任务。有着大学学历的他从2003年10月开始担任该中心副主任,主要抓行政管理。并不直接参与业务的他,在中心的座谈会上,认识了和利时公司的负责人邵某。在2005年和2006年期间,和利时公司参与了他分管的北京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项目运行监测系统的软件开发,在此过程中,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邵某摆平了不少麻烦,比如中心认为应该向邵某的公司追加费用,但他并没有对这部分追加费用“狮子大开口”,且在结算工程时,他也没有为难邵某,但他在之前的供述中曾说,“邵某应该就这些事情报答我,因此,在工程结束后,我给邵某打了电话,并在电话中暗示了邵某要给我‘回报’”。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智勇另外一起受贿的事实时,智勇说:温某在为他们中心完成工程任务后,曾经向他透露承接了海南省旅游信息管理系统的工程,但又与海南航空公司的人并不熟悉,因此温某对此事非常棘手,智勇在得知温某的难处后,他告诉温某说他有老朋友在海南航空担任领导,可以为温某牵线搭桥。就这样,温某“报答”他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据记者了解,智勇在收受邵某的好处后,他并没有像那些问题官员一样,马上投资买车买房,而他则是将这些钱投资在红木市场上。而他也始终坚持认为他的行为只是借款,但他在面对公诉人“为什么选择则向私交不深的邵某借钱”的讯问时,智勇的回答则显得有些清高:“邵某虽然是商人,但还算有文化,我觉得他是个儒商”。 另据记者了解,智勇的几名家人今天也赶来参加了旁听,而智勇一案的部分涉案受贿款项,已由智勇的家人代为退还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智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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