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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套面罩劫财劫色 5年尾随作案36起被判死缓
作者:黄辉 李泽荣 钟宜华   发布时间:2010-09-21 10:40:07


    江西省宜丰县男子卢献忠在5年时间里,疯狂实施强奸、抢劫、抢夺、盗窃作案共计36起,近日,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卢献忠199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因寻衅滋事被劳教3年。自2005年至2009年,卢献忠利用夜色掩护,选择晚上或凌晨时间,单独一人,戴头套、面罩、棒球帽、手套等作案工具,尾随独行女子,采用语言威胁、掐脖子、殴打等手段疯狂实施强奸犯罪12起,其中既遂4起、未遂8起;实施抢劫、抢夺各3起;实施盗窃12起,其中既遂10起,未遂2起。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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