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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副总经理贪污领刑
作者:刘泽   发布时间:2010-10-13 15:21:18


    原北京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殿孝涉嫌贪污1500万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15万元。

    2003年5月至2007年2月间,李殿孝利用受北京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指派担任北京永大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私自出售本公司全部房产,并将出售房产所得1500万元款项予以侵吞。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殿孝身为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变卖公司厂房,并将出售所得款项1500万元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李殿孝表示不服,已通过二中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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