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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总经理贪污获重刑
作者:金文彬 孙杰   发布时间:2010-10-22 09:44:07


    近日,新疆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对原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夏中华因贪污、挪用公款,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被告人夏中华在担任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自2003年至2008年指使公司财务人员造假账,将公款转存于其个人名下,用于其开办公司的注册资金;用假发票冲账报销其不应当报销的出差费用;以及借口发放职工奖励基金、经营班子奖金为名,侵吞公款等,累计贪污公款数额183965元。另夏中华为个人出国旅游,指使财务人员挪用公款60000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该案兵团分院指定由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夏中华身为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作假账的办法,侵吞、骗取公共财产,累计数额183965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夏中华又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60000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其行为又构成挪用公款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夏中华期徒刑十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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