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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两部旧手机 出狱一月再进宫
作者:孙玉霞 马坤   发布时间:2010-10-25 17:22:30


    沈某在刑满释放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潜入农户盗窃两部破手机,被发现后持刀威胁群众,今天,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2010年夏的某天上午,被告人沈某盗窃了张某家的两部手机,后被当地村民发现,在逃跑的过程中因急于脱逃,持刀对追赶的群众进行威胁,经鉴定手机价值共计25元,案发后赃物被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沈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并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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