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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受审 受贿超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0-11-03 09:35:03


    中新网海口11月2日电 (记者 付美斌)11月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谭灯耀,男,1965年10月出生,海南陵水人,黎族,文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海南省委组织部调配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中央澳门工作委员会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海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与知识分子工作处助理调研员,屯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澄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东方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

  2010年1月7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谭灯耀立案侦查,1月18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捕前谭灯耀任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员当庭指控,谭灯耀在担任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500万元人民币、50万元港币、5000美元。个人财产超出其合法收入差额达7852390.17元人民币,并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案发后,被告人谭灯耀已退回全部赃款。   

  检察机关认为,谭灯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当天没有宣判。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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